保障性租赁住房方案设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方案设计比选已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比选人为娄底城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招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保障性租赁住房方案设计。
2.2建设地点:娄底市氐星路与桃圃街交叉口西北角。
2.3比选内容:详见障性住房方案设计要点的相关规定要求。
2.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善方案设计,并配合完成相关设计、报批、报建工作。
3.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 比选申请人需具备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被授权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比选投标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3.2 特定资格条件:比选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设计乙级资质或房屋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比选申请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办法,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比选开标后的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6.比选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有意向的合格比选申请人可即日起至2023年6月2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按比选人联系方式线上领取比选文件电子版,线下不领取比选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版。
6.2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形式。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比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6月 19 日09时00分,地点为娄底城发房地开发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比选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3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比选,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其比选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娄底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比选项目接受相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管机构监督。监督机构为:娄底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10.联系方式
比选人:娄底城发房地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娄星区新科街与春檀路交叉口
联系人:邓先生
电 话:18373826862
(备注:本项目属于企业内部自主比选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所有参与比选的比选申请人在参与竞标前应充分了解、熟悉业主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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